复试时间安排
时间 |
日程安排 |
负责单位 |
地点 |
4月12日全天 (星期五) |
考生报到 |
研究生处 |
研究生处 |
4月13日 (星期六) |
上午 |
专业课笔试 |
另行通知 |
下午 |
面试 |
各学位点及学院 |
另行通知 |
4月14日 (星期日) |
上午 |
外语听力与口语考试 |
外语学院 |
另行通知 |
下午 |
专业课笔试阅卷 |
研究生处 |
另行通知 |
4月15日 (星期一) |
上午 |
考生体检 |
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 |
四、复试注意事项
1、复试考生报到时必须携带本人201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、有效二代身份证件及复印件、毕业证书原件(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带学生证)及复印件,同时准备个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二张。
2、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,未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和毕业证原件(或学生证)者不予复试。
3、同等学力考生(含专科毕业生、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、普通高校结业生)复试报到时须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交至我校研究生处。
4、以民族线进入复试的考生(非应届生)在报到时必须提供户口本(原件)及人事档案证明,否则不能参加复试。
5、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,我校所有复试考生必须参加体检,体检地点为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,具体由研究生处统一安排。体检考生要求空腹,由体检医院按统一标准收取,体检费用为50元/人。
6、复试期间,考生的往返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,请考生注意人身、财产安全以及疾病预防。
7、复试结束后,考生本人应积极主动与我校联系,随时了解录取进展情况,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。参加复试的考生如果提供虚假信息骗取复试、录取资格,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。